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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宪的选举该不该叫停(转)

搞好农村"两委"换届选举,是巩固和加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农村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农村"两委"是农村各项工作的直接组织者和实施者。"两委"换届选举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加强党对农村工作领导的基础性工作。通过村"两委"换届选举,真正从政治上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有利于增强农民群众当家作主的责任意识,有利于增强农民群众的民主法制观念。但是,用什么方法选,选什么样的人做村"两委"的领导,关系到党的群众基础和执政能力。选好带头人是村民的希望;选不好就要影响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近日,广州市越秀区矿泉街道办事处对瑶台村党委换届选举一手包揽暗箱操控,肆意违反国家《宪法》等法律法规及省、市、区有关换届选举文件精神,擅自增设候选人55岁不得参选的限制条件,搞得全村党员、村民怨声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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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知情者介绍:越秀区矿泉街道办事处擅自篡改省市区选举文件精神,罔顾瑶台村社集体组织实际情况,擅自增设55岁年龄不得当选的限制条款,却对外宣称是省、市、区政策规定。对上欺瞒市、区领导,对下愚弄党员群众,搞得党员群众怨声载道,并用公权力强制手段,动用公安、纪检、监察、综治等执法部门进行压制不同声音,不是约谈,就是警告。使持有不同意见的党员群众胆战心惊,敢怒不敢言。

据参会党员透露:村党员干部及群众对街道办事处所制定的"两委"选举方案及工作作风稍有异议,就给你扣上"政治站位、组织纪律、党性原则"的大帽子上纲上线,轻则电话严厉警告,重则用街道办事处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书面发出"约谈通知书"进行纪律约谈,村里的党员村干部感叹:如此选举的公平性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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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台村部分党员及村民在来信中还反映:上届村党委成员对此届换届选举工作"一推"情况及确定10名考察名单、6名候选人的产生毫不知情情况下,矿泉街道办事处要求村委会盖章,无奈就只能服从,在党员、干部、村民一片质疑声中,街道办在向上级汇报却说"没有意见,推进顺利"!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六条:选举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或者不选举某个人。第十四条:基层党组织委员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组织党员酝酿确定候选人,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第二十条: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由上届委员会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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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8日2日上午的"党员群众推荐大会"和下午的"党组织推荐会"都是由街道党工委包办主持。刻意隐瞒"两推"会议实际情况,挖空心思让"内定"候选人当选;"一推"会议前用电话警告打压持不同意见者;下午"二推"会议上声色俱厉敲打、警告、打压其他候选人,并严厉指出必须按街道办事处制定的条件推荐人选,在选举结果可能对"内定"候选人不利时,就硬性编入街道内定人选之中,并由街道办发文盖章公佈。此行为严重干预扰乱村级换届选举,违反了《选举条例》第十四条有关规定!

矿泉街道办事处原计划10人考察期限从8月4日至8月10日,考察期满后确定候选人,街道办在考察期未满的情况下匆忙召开"听意见"会上,对参会党员不利于内定候选人的发言不做记录,迫不及待地提前在8月7日就公示发布内定的6名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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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处在8月16日上午召开瑶台村公司党员选举大会上,有党员对公开选举方案和违规操控行为提出质疑,"为什么不让我们选出能真正代表股东利益的人".....话未说完就被矿泉街道主持人用扬声喇叭打断了,并用"严肃会场纪律"阻拦压制不同呼声…,进行选举必须超过半数以上赞成才能通过,大会进行举手表决时,有相当一部分党员没有举手赞成,但大会主持人并没清点赞成人数、反对人数是多少,却公然宣布:选举办法一致通过!参加会议人员一律不准带手机进入会场,但端坐主席台上的街道办事处领导们却公然将手机摆在主席台面赫然在目,这就是矿泉街道领导"公仆""一视同仁"的风范!整个过程违规乱作为无法一一列举!

这就是矿泉街道无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存在,欺上瞒下,任性乱为,严重干预和扰乱基层村组织换届选举!

矿泉街道办选举村干部年轻化是件好事,但好事要办好,才能得到百姓的信任和赞扬。一个村就是一个小社会,麻雀虽小,但五脏俱全,"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村干部处在农村工作的第一线,大到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小到夫妻吵架,每一项工作都与村干部有关,每一项任务都要靠村干部消化解决,这种特殊的重要作用是任何人都无法替代的。

笔者认为,在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我们既要坚持党的领导、也要充分发扬民主、更要严格遵循依法办事的原则。(张申)
 

违宪的选举该不该叫停(转)(图5)

来源:大众生活网 http://www.dzshbw.com/news/2020/xiaofei_0918/2984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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